案场人脸识别只能调解渠道“烦恼”,做好产品和营销创新才是“本质

房地产商已经引入了一种人脸识别系统来判断消费者,尽管这是为了减少调解渠道的“烦恼”,但购买者更可能接受人脸信息的收集,而隐私泄露引发公众的关注和关注。毕竟,包括人脸,虹膜和指纹在内的生物学特征是独特的,如果信息被泄露,那么可能会对许多人造成不可预测的安全风险。一家律师事务所指出,在售楼处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对顾客拍照,而他们怀疑这侵犯了顾客的隐私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规定,收集、使用个人信息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,公开收集、使用规则,明示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经被收集者同意。
实际上,已经有很多地方已经在售楼处用人脸识别系统。据相关报道,11月底,南京市住房保障局和房产局立即通知房地产销售处未经他人同意,不得采集人脸部信息,南京的几家开发商也证实了这一消息,他们的销售办公室接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电话,要求删除现有的人脸识别系统。这是第一个公开报告的房地产市场。随后,徐州市住房办也对最近开放和更新的一些建设项目发出口头通知,要求不得使用人脸识别系统。
根据行业分析家的说法,销售办公室中人脸识别系统的监管无疑是一个普遍的变化,但是对于开发人员而言,销售的风控行为只是“旁门”。做好产品的营销创新,解决渠道依赖之苦,才是真正的本质。